据《法制日报》4月26日的报道,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近日终审认定美国苹果公司在“IPHONE”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一案中败诉。目前,该案判决已经生效。这意味着新通天地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简称新通天地公司)获得“IPHONE”第18类商标权归属。
年10月18日,苹果公司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第号“IPHONE”商标,核准日期为年11月21日,核定使用在国际分类第9类计算机硬件,计算机软件(已录制)等商品上。
年9月29日,新通天地公司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第号“IPHONE”商标申请,申请在国际分类第18类仿皮、牛皮、钱包、小皮夹、皮制绳索地等商品上使用。
苹果公司于年提出异议被驳回后,又于年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标评审委)提出异议复审申请,但当时的商标评审委裁定被异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苹果公司不服,遂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一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未违反年商标法的有关规定,驳回了苹果公司的诉讼请求。 苹果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北京高院经审理认为,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日期为年9月29日,而苹果公司对其“IPHONE”商标提交的使用证据大多形成于被异议商标申请日之后,而且根据苹果公司的陈述,被异议商标于年6月才问世,并于年10月才在中国大陆市场正式销售,因此,苹果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IPHONE”商标于被异议商标申请前达到驰名程度。故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符合法律规定。 北京高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理程序合法,依法予以维持。苹果公司上诉理由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对其上诉请求不予支持。为此,北京市高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也就是说,不久以后,我们可以在市场上买到“IPHONE”牌的皮具了。有专业机构给“IPHONE”牌的皮具商标估值,价值是一亿元。
其实,这不是苹果公司第一次在华遭遇的商标纠纷。此前,深圳唯冠与苹果针对在中国销售IPAD有过商标之争。年7月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公布,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就ipad商标案达成合解,苹果公司将为此支付万美元。
商标,是企业无声的推销员,在企业品牌创建之初,商标是凸显企业本身商品或服务最显著特征的帮助,能引导消费者形成品牌消费的习惯,对于扩大商业影响力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商标注册后,受法律保护。注册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因此,作为创业者,注册商标时,要寻找专业机构,选择一定要学会守护好你的“珍宝”——商标,不要让商标变“伤标”!
赵丽律师在此提醒:商标,是区分商品来源的标志。而注册商标时,服务类别的选择也很重要。企业创立之初,如果资金紧张,可以只申请自己商品与服务的核心功能类别,但如果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就应当补全全部功能的申请。否则,可能就会遭到竞争对手的暗算。
(以上部分内容来源于“瀛知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