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以及最高检、省市检察院相关工作安排,切实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最大限度减少来访群众因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等待接访过程中流动聚集,防止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将我院对外业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疫情防控期间,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暂时关闭,恢复接访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2、疫情防控期间,来访群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向我院反映信访诉求、申请法律监督、提供证据材料、案件进展查询、法律咨询等相关事务,可通过网络、电话、来信等方式进行。来访群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如有诉求向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检察院反映,可通过以下途径:
拨打检察服务热线
节后工作日拨打检察服务热线,可提供法律咨询、案件进展查询等检察服务工作。接听时间:2月3日起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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