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村入户重点普及家庭暴力具有私密性、隐蔽性,该院派驻张格庄检察室抛弃“法不入家门”的旧有思维,走村入户,对妇女、老年人等家庭暴力受害高危人群进行重点宣传劝导群众要摒弃“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当自身以及身边群众遭受家庭暴力时不要逆来顺受、忍气吞声,鼓励群众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适当的方式寻求外界的帮助
胶东在线3月3日讯(通讯员 张卫 杨文娟) 2016年3月1日,我国第一部直接面对家庭暴力的法律《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开始实施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为了推动《反家庭暴力法》真正从纸张落实到行动中,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反对家庭暴力的良好氛围,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检察院派驻张格庄检烟台栖霞市政府网察室开展了《反家庭暴力法》普法宣传活动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号召多方参与,形成齐抓共管格局今后,该院派驻张格庄检察室将积极联络乡村居委会、妇联、学校、镇卫生院等部门,号召各职能部门改变固有的“清官难断家务事”、“家庭暴力是家务事”的惯性思维,积极融入和参与社会救助体系,形成反对家庭暴力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格局,为《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提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联动机制
大集设点广泛宣传该院派驻张格庄检察室在张格庄大集设置宣传点,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材料,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讲解了家庭暴力的种类和情形,以及多种救济手段和途径号召群众对家庭暴力给予足够烟台市政府的重视,使反对家庭暴力的理念深入人心,使《反家庭暴力法》真正落地生根接地气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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