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名的含义。地名是地方的指称,是人们对具有特定方位、地域范围的地理实体赋予的专有名称,常反映当地当时的某些自然或人文地理特征。
二、金台区简介。金台区是宝鸡市中心城区之一,位于宝鸡市城区的北半部,以境内古迹元代“金台观”而得名。南与渭滨区毗邻,西、北、东三面为陈仓区所环绕。驰名中外的北首岭仰韶文化遗址、古陈仓城遗址、大唐秦王陵等坐落境内。金陵河、玉涧河、峡石河由西北向东南注入渭河。陇海铁路、宝成、宝中铁路在此交汇。属大陆性季风区暖温带半湿润气候。四季冷、暖、干、湿分明,冬夏时间长,春秋时间短。
三、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背景。我国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是年至年进行的。30多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市场化、国际化快速发展,原有地名不断消失,新生地名大量涌现,“大、洋、古、怪、重”现象十分突出,地名情况发生了巨大变化,迫切要求我们通过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全面掌握地名现状,同时,对不规范的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不断提高地名管理服务水平,更好地适应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国务院-年部署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山东省青岛、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日照、滨州市等7市42县(市、区)完成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任务,为全面开展地名普查工作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目的。查清地名基本情况,掌握地名基础数据,提高地名标准化水平,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的地名信息。
五、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意义。地名是基础地理信息,地名普查是一项公益性、基础性的国情调查。开展地名普查,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巩固国防建设,有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利于社会交流交往、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对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六、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内容。查清地名及相关属性信息,对有地无名、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建立、完善各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建立地名普查档案。
七、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范围及具体类别。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区域以外的全国所有陆地国土(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具体包括行政区域、非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居民点、交通运输设施、水利电力设施、纪念地(旅游景点)、建筑物、单位、水系、陆地地形等十一大类地名。
八、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阶段划分。普查从年7月1日开始,到年6月30日结束,普查标准时点为年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年7月至12月,所有普查地区完成组织动员、成立机构、收集资料、制订方案、人员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第二阶段,年1月至年6月,完成所有地区的普杳和各级检查验收工作。第三阶段,年7月至年6月,完成成果完善、上报、汇总工作,建立档案,开展普查成果开发应用等工作。
九、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组织实施方式。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国普查的组织领导,制定普查的方针政策,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部,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国地名普查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本系统地名普查的组织协调和工作配合。这次普查以县级政区为单位进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相应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名主管部门,按照全国统一部署,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地名普查工作。
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成果运用。通过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要掌握全面、翔实、准确的地名数据,并形成一批能够服务于社会治理、公众需求和地名管理的地名普查成果。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是充分利用普查获得的全面、准确、权威的地名信息和数据,开发研制生产多层次、多种类、可满足不同需求的地名公共服务产品,不断提高地名公共服务能力。服务产品主要包括:地名图(集)、地名录、地名词典、地名志等综合类工具书;地名文化遗产重点保护名录等专科工具书;地名故事丛书等知识性、趣味性较强的各类地名出版物;地名公共服务网站(地名查询系统);地名触摸屏;问路电话;导航产品;地名文化遗产宣传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