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期,针对部分预算单位不及时执行政府采购计划、降低政府采购绩效的情况,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出政府采购电子监管系统“政府采购计划执行进度预警”功能。
新功能上线后,预算指标下达1个月内未编报采购计划,系统将自动提示采购人;预算指标下达2个月内未编报采购计划,系统将自动锁定限制该条指标使用等功能。新功能增强了制度的硬性约束,倒逼预算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尽快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加快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这也是烟台市推进简政放权,转变监管理念的同时,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升管理水平,进一步优化改进服务的体现。
自系统上线以来,已有30多家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指标被加锁,在向市采购办说明未执行原因后,采购办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解锁并限期执行政府采购计划。
下一步,该市将继续开发“政府采购结束后一个月内不签订合同的项目提醒”功能模块,从而实现政府采购全过程各环节的提醒和预警,预计对加速政府采购活动,提高采购效率,加快财政支出进度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于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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