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问题编号为的网友近日留言打算将母亲的户口(外省)迁到我的本市户口下,公安局户籍部门要求开个母子证明。因离家多年,不知道该怎么开。李克强总理都说“开证明“你妈是你妈”是天大的笑话”,为何我们政府部门还要给总理讲笑话呢?
烟台市公安局对此回复:办理老年人投靠子女落户需提交认定母子或母女关系证明,对不在同一户口薄体现关系的,可由您母亲所在村居或您工作单位出具证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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