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中国·烟台海内外精英创业大赛”举办新闻发布会。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于腾介绍了大赛奖励资助规定。
获奖项目签约并注册落地,进入扶持资助阶段。达到协议约定条件的,由大赛组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市及时兑现奖励资助政策。大赛全部获奖项目20个左右。如果项目特别优秀,可适当增加获奖项目数量。
奖项设置:
1.动能之星奖。符合烟台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具有重大经济社会效益,人才和项目层次水平高,商业模式成熟,项目支撑资金到位,能够对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和推动作用。
2.科技之星奖。具有国内外领先科技创新水平,技术含量高,符合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方向,能够填补有关技术、行业市场空白,科技引领作用突出。
3.产业之星奖。产业技术成熟,商业模式清晰,市场前景较好,具备较充分的项目转化条件,可以马上落地运营,能够快速实现产业化和可预期的经济效益,有效延伸烟台市重点产业链。
烟台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了扶持阶段和资助政策。按照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产业化发展期四个扶持阶段,给予不同资助政策。扶持资助期一般为5年,可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酌情缩短或延长。特别优秀的项目可不受各扶持阶段时间限制,达到相应资助条件即给予资助。
1.初创期(一般为1-2年)。
(1)大赛组委会给予获奖项目负责人3万元大赛奖金。
(2)落户区市根据项目需要提供-平方米办公用房和-0平方米生产厂房,前三年免费提供,后两年减半收费。
(3)落户区市提供不少于5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其中落户烟台高层次人才创业园的,提供5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
(4)落户区市为项目负责人提供一套人才公寓(建筑面积不少于90平方米),其它团队成员根据数量和层次酌情提供,协议期内免费居住。
(5)落户区市提供的其它优惠政策,具体以扶持协议为准。
2.成长期(一般为2-3年)。
(1)根据《烟台市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择优资助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由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项目发展情况和实际投入,按一定比例给予30-万元一次性创业择优资助。
(2)项目负责人和不超过2名团队主要成员(成员须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烟台购买合法商品住宅的,由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2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3)符合条件的小微创业企业,提供最高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4)积极协调给予创业投资、银行贷款(含信用贷款)等融资支持。
(5)落户区市提供的其它优惠政策,具体以扶持协议为准。
3.成熟期(一般为3-5年)。
(1)在实际投入、规模效益等方面达到一定标准和条件后,优先支持申报烟台市“双百计划”高端创业人才,给予相应创业资助。
(2)依据《烟台市“人才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提供最高万元的人才信用贷款。
(3)落户区市提供的其它优惠政策,具体以扶持协议为准。
4.产业化发展期。项目运营成熟或者扶持期满后,退出烟台市高层次人才创业扶持范围。后续由各产业部门、各区市根据项目发展情况给予产业化政策扶持,积极为企业协调落实土地、厂房、建设资金,加速推进产业化。
为符合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发放烟台市“优才卡”“优青卡”,凭卡最多可享受18类29项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为应邀来烟台参加颁奖签约的项目负责人提供免费食宿(每个项目最多安排2人),并发放市外交通补贴,补贴标准:国内0元/项目、亚洲3元/项目、亚洲以外0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