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烟台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辅警依法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计划招聘特殊场所看护职位勤务辅警70名(男性勤务辅警50名,女性勤务辅警20名),高速交警支队勤务辅警5名。招聘职位详见《烟台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看护勤务辅警年龄在18周岁至32周岁(年10月20日至年10月20日期间出生),高速交警支队勤务辅警年龄在18周岁至28周岁(年10月20日至年10月20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六)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男性辅警身高cm及以上,女性辅警身高cm及以上,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或辞去本市辖区内警务辅助工作后未满6个月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
(一)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年10月20日--10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烟台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中心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