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图丨美编谭希光
采写丨夏丹
来源丨烟台晚报
记者近日获悉,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自年1月1日起,烟台开发区为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养老待遇。在具体调整办法上,按照国家要求,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基本原则。
据了解,此次待遇调整惠及烟台开发区3.8万名退休、退职人员,增加的万元养老金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发放到位。待遇调整后,烟台开发区每月增加养老金支出约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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