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山东省院士工作站(第二批)备案公示
根据《山东省院士工作站备案暂行办法》(鲁科字[]号)有关要求,省科技厅对年第四季度受理的院士工作站备案申请进行了认真审核,拟对其中符合备案要求的91家院士工作站进行备案,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12月22日至12月28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有效联系电话和联系人;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签署(不能打印)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