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网2月7日讯(记者侯嘉伟)冬春季节的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差,为了改善空气质量,记者从市环保部门了解到,我市已印发《今冬明春市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就今冬明春空气质量改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从扬尘治理、燃煤污染及机动车尾气等方面进行重点治理。
建筑单位不整改将停产
方案中将整治建筑工地扬尘列入重点任务。要求相关部门单位,制定完善统一的建筑工地扬尘管理标准,对市区范围内建筑工地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管理标准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做到围挡设置、喷淋、进出车辆清洗规范、标准。市中心区5万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工地主要扬尘点安装视频监控装置,监控数据至少保存1个月。强化对辖区政府(管委)、开发商和建筑商考核,加大查处追责力度,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建筑工地实施停工停产、曝光批评。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市区建筑市场准入否决。开展交通运输粘带撒漏专项治理,对从事渣土运输的车辆进行统一密闭改装,实施GPS全程监控。
取缔分散小型燃煤供热设施
对于燃煤污染整治,我市提出要落实辖区政府(管委)责任,按照规定期限淘汰禁燃区内燃煤设施,定期通报各区淘汰情况,接受公众监督。加快建设烟台发电厂集中供热水项目,为小浴池等小型锅炉取缔提供新热源;制定实施燃煤锅炉淘汰补偿政策,推广生物质燃料,推动实施能源替代。进一步调整完善市区集中供热规划,取缔分散小型燃煤供热设施。加大燃煤锅炉排污监察力度,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专项抽查,对超标单位依法处罚,以严厉查处促有效整改。
严查机动车排气污染
机动车排气污染,此次被列入重点治理任务中。今后,我市将无标车纳入查纠范围,杜绝无环保标志、冒黑烟等污染严重车辆上路行驶。同时,整治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污染。各区政府(管委)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环保、经济和信息化、交通运输、质监、安监和公安等部门联动配合,定期通报整改计划任务进展情况。对未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加油站、储油库,环保部门依法予以处罚,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不予办理年审手续,责令停业整顿。在整治保障过程中,我市落实部门牵头的监管主体责任。强化考核问责。对空气质量同比恶化的区,实施区域限批,由市政府约谈主要领导;对整改任务进展迟缓的牵头部门,由市政府约谈主要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