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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千万要注意为了租金可能搭了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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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又出事了!一出租屋内发生爆炸,造成14人死亡,多人受伤的严重后果。原来,承租人在租赁房屋内制造储存炸药,要命的是出租人事前是知晓的。公安局先后将犯罪嫌疑人(包括房东)等18人抓获并刑事拘留。该房东将此房屋出租刚一个月,自己竟然涉嫌犯罪,肠子都悔青了。

这类案件还真不少!

广州一房东被依法逮捕了,

理由是涉嫌容留卖淫。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李某(男,53岁,广州人)从年5月开始,将海珠区的房屋出租,出租期间,租客多次用出租屋进行卖淫等犯罪行为,被警方依法查处。而房东李某,没有对出租屋进行监管,对租客在出租屋内从事卖淫活动放任不管。

海珠警方在年9月24日,依法对李某进行刑事拘留。11月1日,经检察机关批准,对李某执行逮捕。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行为人明知他人从事卖淫而为其提供卖淫场所,或者通过引见等方式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进行介绍的行为,构成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警方提醒,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发现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报告,或者发生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的,公安机关将予以责令停止出租,并处以罚款。出租屋内发生刑事案件,除了案件当事人需承担法律责任,公安机关还将依法追究出租人的相关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看到这个后

又搜了搜

发现相似案例简直不能更多

只是出租个房而已

套路这么深

在红红火火的房屋租赁市场上,

相信不少人都正在扮演着房客或是房东的角色。

然而,

对于房东与房客双方

在许多日常问题、易纠纷问题上

究竟有哪些责任和义务,

互相之间该如何有效沟通与调节,

许多人却并不十分清楚。

近几年,房东在出租房屋时对意外事故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越来越多。一些房东因为将具有安全隐患的房屋出租,造成房客煤气中毒、触电等人身伤害事故,被判承担赔偿责任,严重的甚至受到处罚或刑罚。

一些房东因为租客在出租房内卖淫或从事违法犯罪行为,也受到了行政处罚,甚至承担了刑事责任!

今后出租房一定要小心

房东们一定要谨记下面这几条!!!

一、日常维修谁负责出租房维修责任是最为常见的一个问题,也是《租赁合同》中最常见的条款。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出租房屋的维修,如果租赁双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但如果出租房屋的租赁合同中对房屋的维修问题没有做出约定的,一般就是由房东承担维修责任,因此产生的费用也应该由房东承担。   此外应注意的是,如果房东没有按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及时对出租房屋进行修缮,或者拒绝维修,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房客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房东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不过,现实中往往不是简单的适用该条规定就能解决维修争议的,因为维修责任容易隐藏在其他事项中,造成责任划分不清晰问题。其实维修包含在房屋正常修缮、装修后返修及恶意添附的补偿责任等多项内容之中,因此租赁合同双方在约定维修责任时,应全盘考虑,具体分析。二、房屋被盗需证明出租房内发生盗窃事件也是让不少租客头疼的问题,往往这时候房客就会想,房东是不是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呢?   对此律师提醒说,如果在承租房屋前发现出租房存在安全隐患,可以向房东提出安装防盗窗等要求,租赁合同中对此也可进行约定。由于之前提到的房东应当履行租赁房屋的维修义务,保证出租房的门、窗等正常使用,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屋内财物损失由房客承担,房屋损失由房东承担,租客让房东重新换锁也是可以的。三、意外事故要当心对此类可能出现的“意外事故”,房东们也要留个心眼。   首先,房东在将房屋出租时应注意合规守法,不要将房屋出租给来历不明甚至明知“有问题”的房客。根据公安部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中要求,房东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对于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以及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均规定了罚款、拘留等处罚措施。   其次,房东对于房屋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也要特别当心。相关案例均表明,房东将房子出租后,切不可万事不理。业内律师分析说,从适用、适住角度来讲的,房东出租房屋时要保证房屋符合安全居住标准,不能存在安全隐患。四、房客“身份”看看清通常情况下,一旦房子租出去了,房东很难随时随地监督房客的行为,这样不仅给房东和房客的生活带来不便,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房客的隐私。这种情况下,

房东的“盯梢”要做到什么程度才算尽到义务?

  通常来说,房东在出租房屋前要进行一定程度的形式审查。首先备份租客的身份证复印件是必须的,此外,还要对租客租房的目的进行询问。如果租客租房是用于经营,房东还要了解自己的房屋是否能做经营用途,并查看租房者的营业执照和人员资质等等。出租过程中,一旦发现异常可立即向有关部门反映。   有些房东为了规避责任,在签订租房合同时增加了许多免责声明。但业内人士表示,这些免责声明是否能规避法律责任,还得看房东是否在发现房客从事违法活动后,有没有立即举报或解除合同。据了解,我国虽有房屋租赁备案的规定,但实际生活中很少有房东会主动去登记备案。其实,房东只有按照规定来出租房屋,各类风险才会降到最低。

  另外,随着租赁相关法规的进一步完善,对于群租房、二房东等相关顽疾的打击也在进一步深入。房东千万不能“怕麻烦”、“贪便宜”而对这类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考察清楚房客的真实情况才是稳定出租的最好办法。

最后再提醒大家

出租房千万要注意

别小富翁没当成

反惹得一身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以下八种租房行为要担责:

1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元以上元以下罚款。

2

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元以上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元以下罚款。

3

出租人未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租赁房屋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月租金5倍以下的罚款。

4

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承租人的,处以警告、月租金3倍以下罚款。

5

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发现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警告,或者发生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的,责令停止出租,可以并处月租金10倍以下罚款。

6

承租人就将承租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未按规定报告公安机关的,处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

7

承租人利用非法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没收物品,处月租金10倍以下罚款。

8

对出租或承租的单位违反规定的,由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予以处罚,同时对单位的主管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处以月工资两倍以下罚款。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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