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将第三次调引万立方米客水首次引入长江水记者昨日从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获悉,今年10月至明年6月,烟台将第三次调引客水,以缓解城市供水压力。本次调水计划调引万立方米客水,并首次引入长江水。市南水北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招远市侯家水库、烟台市区高陵水库、莱州市已于9月8日、10月14日、10月18日开始接收客水,其他县市区也将于近期接收客水。截至10月27日,全市累计接水.7万立方米,其中,招远市累计接水万立方米,高陵水库累计接水14万立方米、莱州市累计接水49.7万立方米。因福山区高疃泵站(省控)停电,我市门楼水库于9月6日、9月19日、10月8日三次临时分水,共分水22万立方米。烟台市区门楼水库、龙口市、蓬莱市将于近日接收客水。同时,我市将继续对调水水质进行严格监测监控。烟台年至今前两次调引客水时,市水利局会同市环保部门对调水水质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调水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水质标准,均好于当地水水质,符合饮用水水源标准。本次调引客水,市水利局将继续联合环保部门,执行水质定期检测及异常情况下的加测制度,定期检测、发布水质状况,确保水质安全。记者从市南水北调建设管理局了解到,调引客水每次蓄入水库前,化验人员都会现场取样,逐一对水质指标进行分析检测:“本次应急调引的客水,我们将按照水库蓄水标准,进行20多项检测。目前仅从水样目测来看,肉眼可见物、臭和味、浊度、色度等指标都完全合格,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等指标,将通过进一步检测后得出结果。”此外,黄河水引调入库后,还将对水样进行更加严格的生物监测。连续两年的全面调引客水,打通了胶东调水大动脉,我市主要河流、水库可实行联网,全市80%以上的县市区能够引来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命水”;打破了长期以来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水资源瓶颈,构建起本地水与客水“双水源”的城乡供水保障体系;打开了烟台市城市和生态用水全天候保障的大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安全提供可靠的水资源支撑。从年首次应急引调黄河水至今,我市南水北调工程在保障城市生活用水方面愈发凸显出重要作用。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负责人介绍说,我市南水北调工程分为胶东调水干线工程和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两大部分。其中,胶东调水干线工程在我市境内工程全长公里,途经莱州、招远、龙口、蓬莱、栖霞、福山、莱山、高新区和牟平9市(区),设计年调水量万立方米。工程包括公里明渠、公里管道和暗渠,沿线共有6座泵站、5条隧洞、6座渡槽等大型调水建筑物,其它各类小型建筑物座。目前,胶东调水干线工程综合调试运行及试通水工作已全部完成,已进入全线运行管理阶段。烟台一饭店因“最终解释权”遭处罚最高可罚款三万元近日,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接到这样一个投诉,芝罘区幸福一家饭店新开业,印制了大量的代金券进行发放,代金券上载明:本券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前往该店了解情况,经查明,消费者举报的事实基本属实。执法人员当场提取了违法代金券,并于次日通知该店负责人前往局里配合调查。次日,该店负责人前往芝罘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提取了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和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据材料,并针对该店铺的违法事实进行了询问,经研究,向当事人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最终解释权”的规定会给消费者带来哪些负面影响呢?执法人员对记者说:“实质上‘最终解释权’条款是给商家一个无限大推卸责任的空间,深入究之,商家这一行为着实侵害了消费者的诸多合法权益。大多数商家在商品促销合同中用格式条款形式保留“最终解释权”,意图在于使“最终解释权”被赋予某种事先约定的契约效力,从而在与消费者发生合同争议时,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对此,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对于经营者单方面规定解释权和最终解释权的,法律有专门的规定,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第六项,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使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不得作出含有下列内容的规定:规定经营者单方面享有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的。一旦违反上述规定,将可能面临最高三万元的行政处罚。什么是“最终解释权”,法律为什么禁止商家单方面规定“最终解释权”呢?芝罘区市场监管局公平交易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其中涉及到格式条款的问题。“所谓格式条款,是指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又称标准合同、标注条款、格式合同等。而商品促销广告的内容是商家预先拟定、由其单方提供、未经与消费者协商、不允许消费者予以修改或补充并且将反复适用于不特定公众的,具有格式条款的一些主要特点,一般被认定为格式条款。因此,商家在其商品促销广告中声明保留“最终解释权”的条款就属于格式条款。根据去年3月15日新颁布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中规定,对于商家单方面制定含有“规定商家享有单方面解释权或最终解释权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单处或并处警告,违法所得三倍以下、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烟台“寒衣节”当天执行禁烧令双休日将出现祭祀高峰31日是农历十月初一,民间也称“鬼节”、“寒衣节”,是一年中清明节外又一祭祀高峰时期。记者昨日从烟台民政部门获悉,由于近来天干物燥,极易引发森林火灾。根据上级有关要求,芝罘区殡仪馆将在十月初一当天继续实施“禁烧令”,这是烟台连续第8年执行禁烧,低碳祭祀已成为常态。昨日,芝罘区殡仪馆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正值初冬季节,天干物燥,防火压力较大,特别是殡仪馆周边都是树木,而且每年祭祀高峰期间,都有不少摊贩把纸堆堆到烧纸池旁,稍有不慎就会引起火灾,对广大市民的人身财产都有损害。如何解决清明节、鬼节烧纸的问题已成为森林防火的老大难问题。“希望寒衣节来祭祀先人的市民要爱护馆里设施,要不破坏防火设施。”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已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重点部位采取有力的防范措施,特别是对易燃的干草枯叶及时做了清理,有些部位还喷洒了水,确保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实行禁烧令最主要的还是安全问题。”芝罘区殡仪馆主任张治洪告诉记者,经芝罘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研究决定,在今年农历十月一期间继续在芝罘区殡仪馆周边实行禁烧令,希望市民去祭奠先人的时候,不要带纸钱等封建迷信用品。“十一”当天,芝罘区殡仪馆将增加临时窗口为群众提供各项殡葬服务。在芝罘区殡仪馆内,工作人员配备了充足的消防器材器具:灭火器、防火沙、消防栓、水、扫帚、铁锹等,明确人员疏散线路。同时,在醒目位置悬挂了禁烧标语,提醒市民自觉遵守。芝罘区殡仪馆相关负责人称,寒衣节当天执行禁烧令,可能会在周六、周日两天出现祭祀高峰,提醒广大市民尽量错峰祭祀,避开人流高峰期。从今年清明节的情况来看,大部分前来祭奠的市民都赞同这种做法,十月初一再次推行禁烧令,将使文明祭祀将成为趋势。“十一”期间,民政局将联合工商、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殡仪馆周边乱设摊点、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祭祀环境。(图文来源于网络)烟台直通车介绍烟台本地的热门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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